若在登記結婚前的陪送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若在登記結婚後的陪送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這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應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的約定,則應依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不管是在古代還是在現代,女方在出嫁的時候準備陪嫁是婚禮習俗,來看看陪嫁是什麼意思?
陪嫁是什麼意思
1、嫁妝含義
陪嫁也就是嫁妝,是女子在結婚的時候,孃家為女生準備陪嫁到男方家裡的結婚用品以及財物等,包括房子、車子、傢俱和其他的生活用品。很多地方婚禮習俗不同,所以準備的嫁妝也是各不相同。
2、嫁妝金額
嫁妝具體準備多少,還是要看女方的家庭條件。在古代一般嫁妝的具體金額都代表著女方出身於地位。如果是寒門的話,那麼嫁妝就少,如果是大戶人家,就是鉅額嫁妝,這樣嫁到男方家裡會有地方。現在結婚的彩禮和嫁妝都是令新人比較頭疼的事情。
嫁妝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按照古代習俗來看
在古代,雖然嫁妝是女方準備的,但是自從女方嫁到了夫家之後,所有女方父母贈送的財物,都屬於夫家的,並且夫家可以自由分配,即便是丈夫去世或者是離婚,那麼嫁妝也不能夠帶走。
2、按照現代風俗來看
(1)嫁妝錢是女方的個人財產,是女方父母給了讓孩子生活更好贈與給女生的,並不是男女共同創造的財富,所以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嫁妝仍然是屬於女方,男方沒有權利分割的。
(2)如果是彩禮錢的話,也不屬於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因為這還少結婚登記之前男方贈與女方的,所以在以後雙方感情破裂的時候,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彩禮返還。
1、女方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父母為女兒提供的嫁妝毫無疑問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2、女方與男方先辦理的婚禮後來才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如果此時父母為女兒提供嫁妝的時間恰巧正好在女方領取結婚證之後,此時如果女方父母明確表示該嫁妝贈與女兒,依據《婚姻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3、女方在領證之後(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贈與嫁妝或者其他財產的,但並沒有特別約定或者指明歸女方所有,那麼此時依據《婚姻法》第17條第4項規定,此時該嫁妝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4、最後,離婚訴訟中對於嫁妝的分割,主張返還嫁妝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即提交證明贈與行為發生的時間(如發票、交易憑證、銀行流水等)或者證人證言等證據,從而證明該嫁妝屬於夫妻一方財產。
嫁妝是女方的父母贈予女方的,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應予以分割。
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是結婚時女方的父母給予女方的,應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夫 ...
如果嫁妝是結婚登記之前給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後給的,且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是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
關於嫁妝,如果是在婚後獲得的,且贈與人沒表示贈與女方個人的算共同財產。
關於禮金也就是彩禮,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 ...
一、男方婚前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男方婚前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男方婚前買房,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還貸部分支出及相應的財產增值收益,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給予一半數額的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
在婚後一方購買的房屋由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所以一般是屬於共同財產,但以個人財產購買的除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 ...
男方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
結婚的嫁妝如果是婚前女方就獲得了,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嫁妝是婚後才贈與的,則只要贈與人沒有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個人,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