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姓是可以隨母姓的,但是必須是在離婚雙方意見一致的情況下。如果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者意見未達成一致,而母親強制性要求變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機關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母親向公安機關隱瞞了離婚的事實,從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親可要求公安機關恢復子女原來的名字。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對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的變更,有了明確規定: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的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其實,孩子隨誰姓都不重要,名字畢競只是一個符號,最關鍵最重要的是對孩子的培養,是否能把孩子培養成才才是重中之重。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姓是可以改的,可以改期隨母姓或者隨母親另外的伴侶而姓。根據《婚姻法》,父母離婚後,孩子可以繼續喝父親姓,一般而言,想要給孩子改姓的,雙方都應該進行協商再行,父母離婚,沒有一方是可以隨便擅自更改孩子姓名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滿十八週歲後,有權自主隨父或母姓。
關於離婚後孩子改姓的問題,離婚後孩子可以改姓嗎?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 ...
可以,但是要父母雙方簽字後,戶籍辦理機構才能給孩子更改姓名。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 ...
1、讓孩子隨父姓和是否是獨立女性關係不大,法律上對此沒有規定,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也可以用其他姓。父母可以自造姓氏或者複姓給子女取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精神,居民身份證姓名登記專案應當使用規範漢字填寫,並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 ...
視情況而定。法律規定孩子跟誰姓都可以,不影響落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 ...
離婚時如果孩子的撫養權屬於父親的情況下,可以把戶口遷到父親名下。公民只要是有生活需要,就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所以可以把孩子戶口從母親轉到父親,可以去孩子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帶上所需的材料,並且遵循特定的辦理步驟就可以完成。相關的具體問題也可以諮詢孩子戶口所在派出所的專業人士進行解答。
孩子戶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另外公民還可以變更姓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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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孩子的姓,但是要取得對方的同意。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更名,都是允許的,需要到戶籍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