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以外,應當予以批准。批准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2、要是沒有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後,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指的是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地上的房產,應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
1、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以外,應當予以批准。批准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2、要是沒有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後,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指的是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地上的房產,應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
1、房屋使用權70年後房屋還是持有人的,到期之後會自動續期。
2、房屋所附著的土地的出讓年限是70年,由此房屋相對應的年限也就成了70年了。房屋和土地在法律上是相對分離的兩個概念,房屋的所有權永遠都是屬於購買人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的。
3、所以說,房屋產權到期之後房子毋庸置疑還是屬於持有人的。只不過到期之後會存在土地使用權延期的問題,物權法規定到期之後會自動續期。
4、以房屋產權是否到期為界限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如持有人房屋產權沒到期,國家要徵用的話必須賠償包括土地部分、房屋部分在內的雙份賠償金;而如持有人房屋產權到期了,國家在徵用的時候不對土地部分進行賠償,而僅僅只會對房屋部分進行拆遷賠償。
1、房屋使用權70年後房屋還是持有人的,到期之後會自動續期。
2、房屋所附著的土地的出讓年限是70年,由此房屋相對應的年限也就成了70年了。房屋和土地在法律上是相對分離的兩個概念,房屋的所有權永遠都是屬於購買人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的。
3、所以說,房屋產權到期之後房子毋庸置疑還是屬於持有人的。只不過到期之後會存在土地使用權延期的問題,物權法規定到期之後會自動續期。
4、以房屋產權是否到期為界限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如持有人房屋產權沒到期,國家要徵用的話必須賠償包括土地部分、房屋部分在內的雙份賠償金;而如持有人房屋產權到期了,國家在徵用的時候不對土地部分進行賠償,而僅僅只會對房屋部分進行拆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