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元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一改過去抑制土地兼併的政策,推行比較自由的土地買賣和民間借貸政策,導致地主豪強不斷兼併土地。
2、明清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明朝建立後,開國皇帝朱元璋把土地管理和基層管理創新結合起來,推行了黃冊、魚鱗冊和裡甲制度。黃冊即戶口冊,魚鱗冊即土地冊,如果不考慮其間具體技術方法的變化,這兩種冊籍一直沿用至清代和民國。
3、清朝初期,名義上延續了明朝的一條鞭法,事實上實行的是一條鞭法和丁銀。丁銀即按人丁徵收稅銀,而不論其貧富如何,存在明顯
1、宋元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一改過去抑制土地兼併的政策,推行比較自由的土地買賣和民間借貸政策,導致地主豪強不斷兼併土地。
2、明清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明朝建立後,開國皇帝朱元璋把土地管理和基層管理創新結合起來,推行了黃冊、魚鱗冊和裡甲制度。黃冊即戶口冊,魚鱗冊即土地冊,如果不考慮其間具體技術方法的變化,這兩種冊籍一直沿用至清代和民國。
3、清朝初期,名義上延續了明朝的一條鞭法,事實上實行的是一條鞭法和丁銀。丁銀即按人丁徵收稅銀,而不論其貧富如何,存在明顯
1581年,明朝內閣首輔張居正,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改革賦稅制度,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賦役合併,將田賦,徭役,雜役分攤在田畝上,即役歸於地,量地計丁,計畝徵收,折銀徵收。說明了封建國家重視土地的程度已經大大超過了重視人口。而折銀徵收適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農業商品化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1、土地公有制:早商周之前,原始社會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公有制;
2、井田制:商周時期實行井田制,井田制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井田的土地名義上為國家所有,實際上由統治者將全國的土地層層分封給各級貴族;
3、土地私有制:春秋戰國時期開始,隨著生產工具的進步,井田制走向崩潰,為了刺激生產積極性,各個諸侯國進行變法,對土地私有制給與了肯定;
4、均田制:隋唐實施均田制,政府按戶數人口給予土地,農民每年給政府賦稅,農民得到土地,獲得生活來源;
5、由於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慾望增強, 進行土地兼併,國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實,均田制徹底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