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上的區別,土地面積也可稱為宗地面積,是指一宗地權屬界址線範圍內的土地面積。所以土地權屬界址一旦確定,土地面積也隨之確定。若宗地面積來源證明上的界址範圍與實地一致面積不一致,則一律以界址範圍為準,更正土地面積資料。
2、包含不同。佔地面積指的是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而宗地面積卻包含了建築的佔地面積。
1、內容上的區別,土地面積也可稱為宗地面積,是指一宗地權屬界址線範圍內的土地面積。所以土地權屬界址一旦確定,土地面積也隨之確定。若宗地面積來源證明上的界址範圍與實地一致面積不一致,則一律以界址範圍為準,更正土地面積資料。
2、包含不同。佔地面積指的是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而宗地面積卻包含了建築的佔地面積。
用地面積和佔地面積的區別在於,用地面積是指經土地和規劃許可並經紅線圈定的可用於房屋建築以及各類配套、道路、綠化等在內的全部建設用地面積。佔地面積是指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套內陽臺建築面積,是指按陽臺外圍與房屋外牆之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全部計算建築面積,未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共有建築面積,是指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其中,各套之間的分隔牆和套與公共建築空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等共有牆,均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套內自有牆體按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1、佔地面積是指經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的建築物實際可佔用土地的面積,也可理解為空白地皮的平米麵積,即地塊總面積。
2、而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
3、共有建築面積,是指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和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4、現在所說的購房面積都是建築面積,它是套內房屋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築面積和共有建築面積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