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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蹤的利害關係人有哪些

宣告失蹤的利害關係人有哪些

  申請宣告失蹤的利害關係人,包括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與被申請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不可能去申請的。

  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為近親屬範圍人員。

  宣告失蹤和死亡的利害關係人還受到順序的限制:

  (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4)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不可以宣告婚姻無效情形有哪些

  不能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是:

  1、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但婚後已經治癒的。

  2、結婚時,未達法定婚齡,但一方申請時,已達法定婚齡的。

  3、無效婚姻請求權的行使期間屆滿。

  4、根據《婚姻法》規定,依法收養的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可以宣告緩刑的情況有哪些

  緩刑的適用條件,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利害關係人的法律特徵哪些

  利害關係人,是指對於訴訟標的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的人。直接利害關係人有權向法院起訴或可能被提起訴訟。間接的利害關係人對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但當事人一方的敗訴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後果時,可以參加到訴訟中輔助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   利害關係人的法律特徵:   1、獨立的權利主體;   2、 ...

宣告緩刑會哪些法律後果

  宣告緩刑的法律後果有三種:   (一)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刑法規定的法定撤銷緩刑的情形,緩刑期滿,宣告原判刑期不再執行;   (二)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漏罪沒有判決,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漏罪進行判決,把前後兩罪的刑期總和計算 ...

失蹤立案時間限制哪些要求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法律依據】   《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 ...

不可以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哪些

  不能宣告婚姻無效的情況有:   1、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但婚後已經治癒的。   2、結婚時,未達法定婚齡,但一方申請時,已達法定婚齡的。   3、無效婚姻請求權的行使期間屆滿。如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五條:對婚姻關係當事人死亡後,人民法院對申請宣告婚姻關係無效的權利期間規定為“夫妻一方 ...

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哪些

  宣告婚姻無效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

歷史上哪些神秘失蹤的中外名人

  有很多。如:   1、建文帝朱允炆, 明朝第二位皇帝。   其父朱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長子,早年立為太子,不幸中年早逝。朱元璋按封建禮法傳統,立朱允炆為皇太孫,朱元璋死時,他已21歲。在位四年,被自己的叔叔朱棣用武力推翻,最後下落不明。建文帝究竟去了何處,眾說紛紜。   2、西施,古代四大美女之首。   歷 ...

元旦相關的詩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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