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退贓不等於認罪,是否有罪主要還是看他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但是罪犯家屬主動退贓的,可以酌情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拒不退贓的,應當酌情從重判處。家屬可以代犯罪嫌疑人退贓,當然,如果家屬不願意,法律也不能強迫。
法律依據:
《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三點第八項
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家屬退贓不等於認罪,是否有罪主要還是看他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但是罪犯家屬主動退贓的,可以酌情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拒不退贓的,應當酌情從重判處。家屬可以代犯罪嫌疑人退贓,當然,如果家屬不願意,法律也不能強迫。
法律依據:
《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三點第八項
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盜竊3萬退贓是可以緩刑的,需要符合緩刑的條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保釋依照刑事訴訟法來說就是取保候審。盜竊案件中並不是退贓就能辦取保候審,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條件就能辦理取保候審。當然如果積極退贓,會被認定認罪態度良好,能夠增加取保候審的機率。取保候審會受到各種條件的制約,單獨從涉案金額來說,有取保候審的可能性。具體會不會同意辦理取保候審,由辦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