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對於家庭暴力情節嚴重的,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務中家暴往往難以被認定,因為缺乏證據。因此發生家暴時受害一方應及時報警並要求驗傷,保留證據以便訴訟。
因家庭暴力離婚的與正常情況下離婚方式是一樣的,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後可以辦理協議離婚。
沒有就上述問題達成一致的,一方想離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有家庭暴力可以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家庭暴力能直接判離婚,家庭暴力行為是法院准予離婚的條件之一,只要當事人可以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就可以由法院判決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 ...
首先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 ...
一、第一時間撥打110,並儲存出警記錄;
二、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
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
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 ...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