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證據證明:
1、驗傷報告。可以可以要求醫院進行傷情鑑定,也可以由警方指定受害一方到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2、報警記錄。
3、施暴方寫下的悔過書等書面證據。
4、其他目擊家暴發生的證人的證言。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3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以被侵犯的權益為依據,家庭暴力分為:
(1)侵害生命健康權的家庭暴力。
(2)侵害人身自由權的家庭暴力。
(3)侵害人格權的家庭暴力。
(4)侵害婚姻自主權的家庭暴力。
(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性權利的家庭暴力。
(6)侵害生育權和生育自由權的家庭暴力。
【法律依據】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強制猥褻婦女罪證據包括: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材料。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影資料、電子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術裝置得到的資訊資料。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1、提高夫妻雙方的法律意識;
2、加強司法援助,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3、婚前充分了解對方的性格,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3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 ...
根據法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關於家庭暴力法規有: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 ...
挪用資金罪需要的證據有:最重要的證據是賬務證明。賬冊記載資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單位的多少資金,何時經過何人從賬戶中被轉到何處何人手中(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
家庭暴力可以提供警察出具的告誡書、報警記錄、就醫診斷書、傷情照片、證人證言等證據。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第十六條規定,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 ...
家庭暴力的證明有以下證據:
1、公安機關的法律文書。
2、相關機構、組織製作的書面材料。證人證言。雙方當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認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
3、視聽資料。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影片等
4、書面證據。
【法律依據】
《 ...
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
2、受害方就醫時醫院開具的病歷記錄或檢查照片。
3、相關鑑定機構對受害人所作出的傷害鑑定結果。
4、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
5、鄰居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條 監護人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