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可以提供警察出具的告誡書、報警記錄、就醫診斷書、傷情照片、證人證言等證據。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第十六條規定,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如果構成家庭暴力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等,刑事責任如果將對方打成輕傷,那麼將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反家暴法條文》規定:
第三十三條,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需要以下證據: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二、傷情鑑定結果。三、病歷記錄或照片。四、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五、鄰居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在遭遇家庭暴力後,提起離婚訴訟應走好以下程式:
一、遭遇家庭暴力後,要注意儲存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
二、保持冷靜,注意收集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
三、個人物品要妥善處理,以防被對方拿走。
四、注意儲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
一旦條件成熟,即可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委託律師 ...
需要下列證據證明:
1、驗傷報告。可以可以要求醫院進行傷情鑑定,也可以由警方指定受害一方到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2、報警記錄。
3、施暴方寫下的悔過書等書面證據。
4、其他目擊家暴發生的證人的證言。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3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 ...
家庭暴力的證明有以下證據:
1、公安機關的法律文書。
2、相關機構、組織製作的書面材料。證人證言。雙方當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認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
3、視聽資料。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影片等
4、書面證據。
【法律依據】
《 ...
(一)對當事人陳述要進行認真審查,不能說當事人的陳述就不是證據。
(二)同事鄰居的證言作為間接證據,對法官的判斷是有價值的。
(三)在認定案件事實時,品格證據不能排除在認定案件的事實之外。
(四)如果女方說是正當防衛,舉證責任應該合理地轉移到女方,但這個證據責任不應該適用整個刑事案件中那麼高的 ...
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
2、受害方就醫時醫院開具的病歷記錄或檢查照片。
3、相關鑑定機構對受害人所作出的傷害鑑定結果。
4、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
5、鄰居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條 監護人實施 ...
公安機關在接到家庭暴力報案之後應當及時出警,如果有必要的話就會出具告誡書,這個時候是需要做筆錄的,因為已經進行了報案。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
家庭暴力這個詞聽著就讓人又氣憤又害怕的,但是生活中還是有許多人身處家庭暴力之中的。在十二星座中,這些星座遭遇到家庭暴力會有什麼反應呢?
天秤座:選擇多給對方一次機會
天秤座在面對家庭暴力時居然是選擇多給對方一次機會,很意外吧。天秤座其實是很珍惜家庭的人,他們覺得自己退一步忍一下也許就過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