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
一、毆打家庭成員或者故意傷害家庭成員身體,未導致受家暴方受輕傷及以上,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具體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二、故意傷害家庭成員的身體,致受家暴方受輕傷及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看情況:
一、毆打家庭成員或者故意傷害家庭成員身體,未導致受家暴方受輕傷及以上,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具體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二、故意傷害家庭成員的身體,致受家暴方受輕傷及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2、遭遇家庭暴力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果暴力行為構成人身傷害,可以透過行政治安處罰;如果構成犯罪,可以進行刑事處罰,即故意傷害罪;還可以尋求當地婦聯、居委會、村委會的幫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起訴離婚期間遭遇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自己的權利。並且在起訴離婚的同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支付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