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燈停,綠燈行。
2、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3、乘坐機動車的時候,不得向窗外拋棄雜物。
4、不在公路上玩耍、打鬧。
5、不能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並上下車。
6、機動車行駛的時候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7、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腳踏車或三輪車。
1、紅燈停,綠燈行。
2、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3、乘坐機動車的時候,不得向窗外拋棄雜物。
4、不在公路上玩耍、打鬧。
5、不能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並上下車。
6、機動車行駛的時候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7、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腳踏車或三輪車。
1、行走安全: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效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奔跑;沒有行人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越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騎腳踏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脫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3、乘車安全知識: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乘高速汽車要系安全帶;不乘超載車。
1、交通安全常識介紹。行走安全常識:指揮燈訊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行走、步行外出時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內,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
2、交通安全是什麼。交通安全=,是指人們在道路上進行活動、玩耍時,要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安全地行車、走路,避免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