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長至180天。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我國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長至180天。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1、整本開具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的存根聯,按原順序裝訂。開具的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存根聯,應按開票順序號碼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開具份數裝訂;
2、對扣稅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
3、裝訂時使用稅務機關統一規定的《徵稅或扣稅單證彙總簿封面》並按規定填寫封面內容,由辦稅人員和財務人員稽核簽章。啟用後,納稅人可不再填寫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封面內容。
發票抵扣聯的作用是抵扣進項稅。抵扣聯作為一般納稅人購買貨物,從供應廠家索取的增值稅專業發票,是同採購入款單和銀行結算憑證一起作為財務部門帳務處理的原始憑證。抵扣聯是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再支付了上一道環節的增值稅以後,在本生產階段可以抵扣的原始憑證。在進行稅務申報時,尤其是計算進項稅額時,沒有抵扣聯則不能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