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警處罰不服可進行申辯。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1、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2、根據《行政複議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十九條規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公安處罰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2、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 ...
對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而不是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 ...
勞動法對曠工處罰沒有具體標準,只規定了,如果因為曠工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的。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 ...
偷稅漏稅減輕處罰可以進行申請,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
可以,一個月可以抄稅報稅兩次。不過在一個月沒有結束前抄稅,稅務局會要求去辦稅服務大廳處理以後,才能第二次抄稅。
抄報稅操作應該是抄稅、報稅、認證,抄稅為:抄稅寫IC卡-→列印各種報表-→報稅。報稅為將抄稅後的IC卡和列印的各種銷項報表到稅務局納稅服務大廳交給受理報稅的稅務工作人員,他們會根據報稅系統的 ...
沒有權利,有可能構成對學生財產權的侵犯,學生有權向教育局反映並要求返還所謂的罰款。因為法律並沒有賦予學校處罰權。即使是行政機關也不能巧立名目,進行罰款。學校對於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有權批評教育,但是罰款是不允許的。即使是罰了,也必須事後退還。
學校對學生的確有一定範圍的行政管理權。但這種管理權只是在上面 ...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期限為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對行政複議的結果還是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2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