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如何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如果認定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條件:
(一)在侵害物件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
(三)在主觀過錯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四)在客觀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事實。
(五)在後果上,對被侵害人的名譽造成較嚴重的損害。
對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如何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如果認定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條件:
(一)在侵害物件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
(三)在主觀過錯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四)在客觀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事實。
(五)在後果上,對被侵害人的名譽造成較嚴重的損害。
侵害他人名譽權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且對被侵害人給予一定賠償,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詐騙罪實行行為認定:
(一)欺騙行為:指使他人陷於錯誤的行為,表現為向受騙者表示虛假的事項;
(二)陷入錯誤:成立詐騙罪,必須是使用欺騙行為使對方陷入錯誤;
(三)處分行為:指受騙者因陷入錯誤而將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第三人佔有的行為;
(四)取得財產:將財產處分給行為人或第三人佔有;
(五)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