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對傷情司法鑑定不服怎麼辦

對傷情司法鑑定不服怎麼辦

  對傷情司法鑑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或蒐集證據推翻鑑定。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做傷情司法鑑定是自己去嗎

  傷情司法鑑定是可以自己去的。如果公安部門已經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那麼受害人應該不再委託其他單位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對勞動能力鑑定不服怎麼維權

  對勞動能力鑑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傷情司法鑑定造假該如何重新申請

  傷情司法鑑定造假該向公安機關重新申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九十條規定,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傷情鑑定:   (一)受傷程度較重,可能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傷情鑑定的;   (三)違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對傷害程度有爭議的。 ...

司法鑑定規範化有哪些措施

  對司法鑑定規範化的措施有:   (一)規範機構內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司法鑑定機構內部管理規範》,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自律管理機制。   (二)規範執業活動。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要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部頒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執業,做到“八個統一”。   ( ...

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對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可以採取的補救措施是: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 ...

輕傷鑑定不服如申請

  向原作出鑑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要求重新鑑定的申請,他們會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如果不服公安機關的鑑定,決定起訴後,在訴前、訴中都可以到法院申請做司法鑑定。重新鑑定是需要有合理理由支援的,把你認為的合理理由列出來,再進行申請就可以。比如,鑑定人和對方是親戚關係,對方傷情有確切造假的情況等。 ...

傷殘鑑定不服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1、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證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 ...

工傷鑑定不服怎麼救濟

  對工傷鑑定不服的救濟方式是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 ...

司法鑑定文字會作假嗎的回答

  司法鑑定實行鑑定人負責制度,司法鑑定作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三條,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影、拍照等方式。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字或者音像載體應當妥善儲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