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沒有生育能力可以要求離婚,如果能夠協商一致的話,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這種離婚方式比較快捷,省時間。
協商不成再選擇訴訟離婚,由一方起訴至法院,法院確認兩人確已感情破裂的,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對方沒有生育能力可以要求離婚,如果能夠協商一致的話,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這種離婚方式比較快捷,省時間。
協商不成再選擇訴訟離婚,由一方起訴至法院,法院確認兩人確已感情破裂的,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女方在懷孕時男方除非有確有必要受理的情形,否則不可以要求離婚,女方在懷孕時可以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了,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之間長期沒有性生活,那麼是可以離婚的。因為長期沒性生活,可能會導致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經過法院的調解後,依然堅持要離婚的話。法院會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沒有挽回的可能,所以,法院應該會准許該夫妻雙方的離婚請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