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在離婚後的確沒有經濟能力履行離婚協議,可以和對方先自行協議變更離婚協議內容,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不過,如果經法院查明無履行能力的話,如法院只能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一方在離婚後的確沒有經濟能力履行離婚協議,可以和對方先自行協議變更離婚協議內容,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不過,如果經法院查明無履行能力的話,如法院只能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處理方式是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男女雙方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內時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