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的優點:可以得到好成績;
作弊的缺點:
對當事人:減少自信增加自卑,也許有的人會因沒被發現而自豪;對學校:影響校風,不遵守紀律;對老師:不尊重別人的勞動;對國家:不忠誠。考試作弊現象嚴重影響了高校的學風、校風,干擾了正常的教學秩序。要遏制考試作弊,必須轉變教學管理模式,實施彈性制;要進行誠信教育,使學生樹立正確的考試觀;要不斷改進考試形式,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並且要加強監考的力度。
作弊的優點:可以得到好成績;
作弊的缺點:
對當事人:減少自信增加自卑,也許有的人會因沒被發現而自豪;對學校:影響校風,不遵守紀律;對老師:不尊重別人的勞動;對國家:不忠誠。考試作弊現象嚴重影響了高校的學風、校風,干擾了正常的教學秩序。要遏制考試作弊,必須轉變教學管理模式,實施彈性制;要進行誠信教育,使學生樹立正確的考試觀;要不斷改進考試形式,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並且要加強監考的力度。
1、針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對考試作弊行為的規定,組織考試作弊及相關幫助行為、出售和提供試題或答案的行為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將其作為犯罪處理是合情合理的;
2、但是,替考行為相對危害性較小,利用刑法對其進行打擊會帶來諸多負面效應,應該用其他手段進行約束;
3、由於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有著更加惡劣的社會影響,還應對其從重處罰;
4、社會危害性較大,侵犯的客體較為嚴重。組織考試作弊的行為、出售和提供試題或答案的行為,是對我國社會管理秩序以及公平考試製度的公然衝擊,更是一種赤裸裸的挑戰;
5、考試作弊雖然對國家的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衝擊,但是相對於其他犯罪,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大多都是在校上學的學生,其人身危險性較小,主觀惡性並不大。
1、考試作弊是不對的,考試作弊是對於自身的一種不負責任;
2、考試作弊是自卑的表現,考試作弊是不自信的表現,對於自身學習能力的一種不認可;
3、考試作弊會帶來很不好的影響,對於自身會帶來輿論譴責和社會壓力以及身邊人對於此的看法;
4、考試作弊會給自身的未來帶來迷茫,對於考試作弊是社會所不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