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
1、保護現場不要破壞,打電話給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需報上車牌號、車主姓名、保險單號、駕駛員姓名、對方車牌號等資訊,取得報案號碼。
2、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拍照取證(保險公司有時不到現場,只到理賠中心)。
3、雙方將事故車輛共同開到交警快速理賠中心(輕微事故交警不到現場),填寫快速理賠確認書,交驗行駛證、駕駛證。
4、交警受理調查,確認事故責任歸屬。
5、理賠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損失,按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預交維修費用(押金),儲存好收據。
6、車輛維修,修好後取回車輛。
7、持保險單到保險公司理賠中心,取得定損單。
8、到交警理賠中心維修廠家櫃檯交驗定損單,取得維修發票(預交押金多退少補)。
9、到報案受理櫃檯,交驗維修發票,取得事故責任確認書。
10、將事故責任確認書、車主身份證影印件、車主銀行帳號、定損單、維修發票等一定交保險公司理賠中心。
11、保險公司在十個工作日內,將賠付款項打入車主帳號。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有:
1、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在處理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但是有上述第六項、第七項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
3、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有:
1、保護現場不要破壞,打電話給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
2、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拍照取證;
3、雙方將事故車輛共同開到交警快速理賠中心,填寫快速理賠確認書;
4、理賠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損失,按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交納維修費用;
5、車輛維修,修好後取回車輛。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小的交通事故處理完可以當天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 ...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造成輕微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有下列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應當事人、證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外,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可以查閱、複製、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複製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
在輕微交通事故後的心理陰影主要可能是事故的場景對他造成較大的恐懼。 平時多陪他聊聊天,做些其它娛樂活動,儘量不開車,轉移他的注意力,讓他從事一些體力活動,可以鍛練身體,調節心情,如果太嚴重的話,還有必要找心理醫生進行輔導。 ...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的標準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 ...
簽訂交通事故簡易處理單後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
車輛一般20天,最長不得超過30天(車輛與行駛證是一體的)。駕駛證是1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