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2、屬地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在戶籍關係或人事關係或學籍關係(在校生)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3、學歷要求: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或者其他中等專(職)業學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1、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2、屬地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在戶籍關係或人事關係或學籍關係(在校生)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3、學歷要求: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或者其他中等專(職)業學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1、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2、屬地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在戶籍關係或人事關係或學籍關係(在校生)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3、學歷要求: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或者其他中等專(職)業學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2、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專學歷為不合格學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合格。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4、需要考三門: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面試。教師資格證筆試滿分150分,合格線由教育部統一確定(教師資格證的筆試合格成績為70分,每個科目總分為150分。實際成績×80%大於等於70才算合格,即每個科目最少要考8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