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充電寶背後印有飛機標誌的才可以帶上飛機。
2、行動電源、行動充電器(行電、行充、充電寶、尿袋、奶媽;英語:Power bank)是一種個人可隨身攜帶,自身能儲備電能,主要為手持式移動裝置等消費電子產品(例如無線電話、膝上型電腦)充電的便攜充電器,特別應用在沒有外部電源供應的場合。其主要組成部分包括:用作電能儲存的電池,穩定輸出電壓的電路(直流-直流轉換器),絕大部分的行動電源帶有充電器,用作為內建電池充電。
1、只有充電寶背後印有飛機標誌的才可以帶上飛機。
2、行動電源、行動充電器(行電、行充、充電寶、尿袋、奶媽;英語:Power bank)是一種個人可隨身攜帶,自身能儲備電能,主要為手持式移動裝置等消費電子產品(例如無線電話、膝上型電腦)充電的便攜充電器,特別應用在沒有外部電源供應的場合。其主要組成部分包括:用作電能儲存的電池,穩定輸出電壓的電路(直流-直流轉換器),絕大部分的行動電源帶有充電器,用作為內建電池充電。
2015年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可以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過兩個。根據《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的規定,因為鋰電池是不穩定的金屬物。它在高空環境遇熱後很容易發生自燃。所以移動電源不能託運,是因為貨倉的空間很容易受到擠壓或碰撞。所以移動電源跟電池一樣,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一般的充電寶最多的輸出電伏是5伏,按照公式換算,容量等於額定能量除以電壓,100瓦特小時除以5伏等於20000毫安,所以,20000毫安以內的充電寶都能帶到飛機上。
中國民航侷限制上機充電寶的規格2014年8月,中國民航局對充電寶的容量做出了限制,規定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通常我們購買的10000毫安時的充電寶標稱的額定能量是37Wh,那麼根據民航局的規定,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攜帶最大為27000毫安時的充電寶上飛機。當單個充電寶的容量超過了27000毫安時的時候,就不能自由帶上飛機了,需要批准才行。折算下來160Wh差不多是43243毫安時的容量。也就是說27000-43243毫安時的容量的移動電源需經批准才能帶上飛機。如果要攜帶充電寶上飛機,看看你手中的充電寶是否符合上機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