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失業職工檔案材料和辦理《社會保障手冊》以及核定失業保險金。
2、辦理失業職工到齡退休手續。
3、辦理退休職工檔案材料整理以及社群接收移交手續。
4、辦理失業職工養老、醫療保險接續和自由職業人員社保新參保手續。
5、辦理失業職工社保手續轉入、轉出以及社保退費。
6、辦理求職登記和錄用新員工備案手續。
7、辦理單位和個人勞動事務代理手續。
8、辦理和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以及稽核手續。
9、辦理全民醫保和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手續。
1、接收失業職工檔案材料和辦理《社會保障手冊》以及核定失業保險金。
2、辦理失業職工到齡退休手續。
3、辦理退休職工檔案材料整理以及社群接收移交手續。
4、辦理失業職工養老、醫療保險接續和自由職業人員社保新參保手續。
5、辦理失業職工社保手續轉入、轉出以及社保退費。
6、辦理求職登記和錄用新員工備案手續。
7、辦理單位和個人勞動事務代理手續。
8、辦理和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以及稽核手續。
9、辦理全民醫保和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手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工作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才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
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淄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張店區聯通路和西八路交叉口西北角(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淄博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