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報銷:城鎮居民在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發生政策範圍內的費用,按50%比例報銷。單次最高報銷40元,一個年度內報銷限額160元。其中男滿60週歲和女滿55週歲以上的最高報銷限額240元。
2、醫保補報:按照規定,就醫時請主動出示醫保卡或身份證(18週歲以下參保人員持戶口本),門診費用不存在補報。
3、居民醫保:在參加居民醫保後將不再發放醫保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持身份證(18週歲以下參保人員持戶口本)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門診報銷:城鎮居民在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發生政策範圍內的費用,按50%比例報銷。單次最高報銷40元,一個年度內報銷限額160元。其中男滿60週歲和女滿55週歲以上的最高報銷限額240元。
2、醫保補報:按照規定,就醫時請主動出示醫保卡或身份證(18週歲以下參保人員持戶口本),門診費用不存在補報。
3、居民醫保:在參加居民醫保後將不再發放醫保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持身份證(18週歲以下參保人員持戶口本)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居民醫保生孩子不能報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生孩子不能報銷。可以報銷生育的是生育險或者農村合作醫療,這兩個才能報銷生育費用。城鎮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生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物件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新生兒醫保卡掛號是不能報銷的,但是住院治療等屬於報銷範圍內的費用是可以報銷的,具體以當地的醫保政策為準。
需注意的是,新生兒最好在出生3個月內參保,否則已產生的費用只能使用媽媽的社保卡報銷,3個月後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另外,目前能提供生孩子保障的只有職工生育險和新農合醫保,所以,為了不影響報銷,還是儘早給新生兒單獨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