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的作用是:
第一,更為適應建築業市場的特點。
第二,可以保證招標承建商市場運作的規範化,杜絕不合理的壓價競標。
第三,有利於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四,有利於我國建築業市場同國際市場接軌。
第五,有利於規範整個建築業市場管理,促使建設工程向信譽、質量好的承建商集中。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履約保證金的作用是:
第一,更為適應建築業市場的特點。
第二,可以保證招標承建商市場運作的規範化,杜絕不合理的壓價競標。
第三,有利於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四,有利於我國建築業市場同國際市場接軌。
第五,有利於規範整個建築業市場管理,促使建設工程向信譽、質量好的承建商集中。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提交主體 投標保證金由所有投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僅由中標人提交。
保證金的期限 投標保證金應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期限內提交,一般在投標同時提交;履約保證金應在簽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標保證金返還時間為簽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約保證時的第28天;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約定時間。
後果 沒有按照招標檔案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瑕疵的,按廢標處理;提交投標保證金但違反下述方投標保證金的兩種情況之一,沒收投標保證金;沒有按招標檔案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將失去訂立合同的資格,並沒收投標保證金。提交履約保證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約定沒收保證金,並不以此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須向提交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並不以此為限。
目的 投標保證金的目的有二:其一,投標人在有效期內不能撤回其投標檔案;一旦中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保證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工期條款履行合同。
合同履約保證金比例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有些地方把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7天內,中標人應按合同規定向業主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
(二)履約保證金金額有些地方是中標合同價的5%以內,有些地方是中標合同價的10%以內,施工履約保證金金額有些地方規定為中標價的20%。
(三)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時間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計利息退還。
(四)不少採購機構在標書中註明投標人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一旦投標保證金金額偏少時,轉入履約保證金階段還要補交。
(五)對政府採購的定點企業,有些地方規定透過扣除履約保證金的制裁措施。
(六)有些地方規定把履約保證金等同於定金。
綜上所述,因為我國的法律中沒有具體規定合同履約保證金比例,根據我國的情況結合例項,取5%-10%即可。
【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