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是有獎金的,按明確的規定,職工在工傷期間,公司給的福利待遇不能減少,所以獎金還得照給,而發的工資得按照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給。
在工作中受傷了,在做了工傷認定之後,工傷期間的工資都得按照相關規定,按照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給發。但是,除了基本的工資之外,有些人擔心不能正常提供勞動,公司給的獎金福利也不能拿。實際上,工傷期間提供的福利待遇得照發。
工傷期間是有獎金的,按明確的規定,職工在工傷期間,公司給的福利待遇不能減少,所以獎金還得照給,而發的工資得按照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給。
在工作中受傷了,在做了工傷認定之後,工傷期間的工資都得按照相關規定,按照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給發。但是,除了基本的工資之外,有些人擔心不能正常提供勞動,公司給的獎金福利也不能拿。實際上,工傷期間提供的福利待遇得照發。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存在享受年終獎的可能性。是否能享受年終獎,需要看公司合同約定和規章制度有沒有相關的具體內容。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以資鼓勵不一定有獎金。以資鼓勵是一個漢語詞語,釋義:用來提供鼓勵,經常被用在表揚他人。語出清劉開《問說》:以資切磋。在獎狀中常與特發此狀共同使用,即特發此狀以資鼓勵,意為特地頒發這個獎狀,用來提供鼓勵。
“資”字除了“金錢、資金、資本”以外,還有幾種意思:
1、是用做生產生活必需的。如“生產資料”;
2、是用做依據的。如“統計資料”;
3、是指供給、提供的。如“資助”、“以資參考”;
4、是指出身、經歷的。如“資歷”;
5、是指從事某種活動應有的條件的,如“資格”。
“以資鼓勵”和“以資參考”中的“資”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