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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受理後可以撤銷嗎

工傷認定受理後可以撤銷嗎

  工傷認定申請,在材料遞交齊全的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如果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是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認定需要60天嗎

  工傷認定需要60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工傷認定下來後基本工資怎麼算

  如果認定為工傷的,工資待遇不變。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沒有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

  不能,沒有工傷認定是不能做勞動能力鑑定的。   【法律依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必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因此,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不能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 ...

工傷認定時需要病例

  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是需要病歷材料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

工傷認定屬於行政確認

  勞動保障部門對於勞動者工傷問題的認定,也屬於行政確認中的一種型別。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 ...

工傷認定需要本人去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 ...

一般工傷認定本人要去

  不需要。職工本人或親屬,在受傷一年內,也可以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 ...

工傷認定需要調查核實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 ...

想要工傷認定會去派出所

  是否構成工傷的認定,並非派出所的職責範圍。但派出所應當提供刑事立案決定書以及人身傷害司法鑑定意見書的影印件;也可以出具一份簡要案情說明。有了上述材料,以及雙方達成的賠償協議,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