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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超時應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申請超時應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申請超時的處理辦法是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多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時限該怎麼處理

  超過工傷認定時限,也超過了民事訴訟時效,不能透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工傷職工只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用人單位願意賠償的,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工傷認定的時限為一年。


職業病工傷認定申請有時間限制嗎

  工傷認定的申請有時間限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 ...

工傷認定沒過應該怎麼辦

  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前行政訴訟。最終依然不予認定為工傷,是非因工負傷。認定不下來,不屬於工傷,按非因工負傷辦理,如果是這種情況就不能按照工傷的情況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 ...

工傷認定異議的話應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 ...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職工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可以延長嗎

  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可以延長,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 ...

哪些人可以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或其上級工會組織均有權向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有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 ...

工傷認定申請晚了還可以報銷嗎

  按照規定,企業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個月,如果企業沒有及時申請,員工個人也可以委託家屬代辦。即便是申請晚了,也不影響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的報銷,員工依然可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