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時,當事人提交資料,業務部門稽核之後,提交財務部門,是按月劃撥的,自提交資料之日起一般60日內支付到位。
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工傷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規定:
第七十九條業務部門應將工傷待遇核定結果通知申請工傷待遇的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供養親屬,履行告知義務。
第八十條業務部門每月根據工傷待遇、待遇調整、待遇重核等相關資訊,建立當月工傷職工待遇支付臺賬,生成《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核定彙總表》轉財務部門。
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從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次月起計發;供養親屬撫卹金從死亡的次月起計發,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的第4個月起計發。
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墊付的工傷醫療費可透過簽訂代發協議的商業銀行進行支付;在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發生的費用可透過與工傷協議機構網上稽核後進行直接結算並支付。
通常工傷賠償會在工傷待遇遞交稽核之後兩個月內到賬。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伙食費、以及相應等級的津貼。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根據第六條規定提出的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並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告知其如在規定期限內不按時足額支付的,工傷保險基金在按照規定先行支付後,取得要求其償還的權利。
交通事故工傷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是,選擇上訴的法院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標準乘傷殘係數乘賠償的年限。如果是六十歲以下的人員,那麼賠償金是選擇上訴的法院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標準乘傷殘係數乘二十年。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要看具體情況,有些長達一年半載的都有,甚至更長。傷殘鑑定資料上繳後60天內做出傷殘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資料繳給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內將補償的錢打入個人賬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正常情況下,繳納過工傷保險的,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後,由單位憑其《工傷認定書》、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稽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鑑定,一般要在6個月 ...
工傷骨折賠償多少錢,應向人社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根據等級享受工傷待遇。一般來說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 ...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一般人保交強險賠償時間大概在七天之內就能夠到受害人的戶頭上。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
工傷賠償的申請期限一般是30日以內,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適當延長。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
工傷賠償要走的流程,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為工傷後,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3、持鑑定結論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待遇,獲得工傷賠償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 ...
簽訂了工傷賠償私了協議之後,協議便是合法有效的。但協議如果顯失公平的也可以請求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等處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決予以撤銷。
對於追索勞動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