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工傷康復期間住院的伙食補助及工傷康復機構為工傷職工康復所需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發生上述費用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承擔,認定工傷後,對已經發生的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結算。繼續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
綜上所述,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後,會在一個月內拿到認定書,然後就可以向單位主張賠償,工傷保險的專案包括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及其它費用。總之,只要是經過工傷認定,職工就無需個人承擔醫療費及康復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法律依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程式的條件:
(一)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經法定程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
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具備,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工傷認定後,康復費用的承擔有兩種情況:
1、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工傷康復期間住院的伙食補助及工傷康復機構為工傷職工康復所需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發生上述費用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對於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的問題,一般來說誰提出做司法鑑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鑑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鑑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 ...
房屋過戶費用由賣房人承擔,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既然房屋產權過戶是賣房人的法定義務,相應的費用也依法應由賣房人承擔。 ...
訴訟活動中筆跡鑑定費用由主張鑑定的一方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
申請強制執行的執行費用一般由被執行人承擔,不需要申請執行人墊付的,除非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 ...
根據我國《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的承擔,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承接查驗工作是為了使物業服務企業瞭解實際情況,以便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更為專業的物業服務。在進行物業承接查驗之前,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應提前對 ...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承擔。
這裡的合理費用主要包括當事人除向法院繳納訴訟費外,還應當繳納證人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償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實際支出的費用為準,但不宜過高。生活費用,應按照當地人均生活消費水平計算。誤工補償費,應按照證 ...
鑑定費實行“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鑑定機構。司法鑑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鑑定費由負擔舉證義務的一方墊付。
由法院根據案情,法院判決如果全部敗訴當然是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有一部分訴求得到支援,各承擔一部分。現行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章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按照法律規定,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