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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不達級單位需要賠償嗎

工傷鑑定不達級單位需要賠償嗎

  需要賠償,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傷情賠償。只要認定為工傷單位就需要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鑑定不上等級劃分有賠償嗎

  有,工傷評不上等級,還可以報工傷的,可以要求公司給予工傷賠償的。先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完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手小指第一節骨折工傷鑑定為幾級

  一般是十級傷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鑑定上等級辭工有補償

  工傷鑑定不上等級員工被辭退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同時職工也應享有應有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 ...

對省級工傷鑑定滿意應該怎麼辦

  對省級工傷鑑定不滿意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八 ...

脅骨骨折六根工傷鑑定是幾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的規定,肋骨切除六根以上屬於三級傷殘,雙側大於等於三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屬於八級傷殘。   工傷等級分為十級,十級等級最低,傷勢最輕,一級相反。每個等級的傷勢規定都有二十多種到六十多種不等的條款。對於鑑定結果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申請重新鑑定。 ...

工傷公司需要賠償

  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 ...

工傷人損十傷殘會賠償什麼專案

  工傷人損十級傷殘會賠償的專案有醫療費、補助費用、康復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 ...

單位未繳社保需要賠償

  單位未繳納社保造成損失後需要支付賠償。用人單位一切不繳納或者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均為法律所禁止的違法行為。用人單位的該違法行為,不僅違反了自身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而且還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就此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如因該行為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法律依據】 ...

公司搬遷職工去公司需要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部《關於〈中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