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單專案,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2、由於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單專案,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2、由於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承包人與發包人訂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應符合下列程式:
(1)接受中標通知書。
(2)組成包括專案經理的談判小組。
(3)草擬合同專用條件。
(4)談判。
(5)參照發包人擬定的合同條件或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與發包人訂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雙方在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並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69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房屋變更登記程式有:
1、一般房屋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提出申請。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房管部門進行現場調查,經初審合格後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
第2步:稽核制證。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複審、核准後簽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3步:交費領證。申請人或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交納相關費用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2、軍隊、涉外房屋及已購公房變更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第2步:稽核制證。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進行現場調查,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准簽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3步:交費領證。申請人或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交納相關費用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