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雖然年薪是在年終結算的,但仍需按月預付,絕對不可以在年度結束後才支付。工資的支付週期不應超過一個月。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有拖欠的行為就可以去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 ...
法律並未具體規定拖欠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應該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為發放工資。約定日期沒有發放的就屬於未及時發放工資。只要是拖欠工資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 ...
拖欠超過一個月就不可以了。工資需要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 ...
1、銀行處理打款最遲3個工作日。卡號發錯的話,是可以打到別人卡上的。往卡上打工資要實際上就是給銀行卡轉賬。轉賬分為行內轉賬和跨行轉賬。
2、行內轉賬:在提交成功之後對方即可收到款項,沒有時間差立即到賬。跨行轉賬分為實時跨行到賬和普通跨行轉賬:實時轉賬:在提交成功之後對方即可收到款項,沒有時間差立即到賬 ...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透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 ...
只要單位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未支付員工工資,那麼拖欠工資就屬於違法行為。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申請賠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標準,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 ...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