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統籌招生是為了加強市級對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充分發揮部屬高校附中作用,進一步擴大普通高中優質教育資源,引導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的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機制。
市級統籌招生計劃按三類分配到各區的初中校區。
統籌計劃招生報名條件: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統籌計劃志願。
名額分配、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500分,鄉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須達到各招生方式設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方可填報相關志願。
市級統籌招生是為了加強市級對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充分發揮部屬高校附中作用,進一步擴大普通高中優質教育資源,引導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的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機制。
市級統籌招生計劃按三類分配到各區的初中校區。
統籌計劃招生報名條件: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統籌計劃志願。
名額分配、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500分,鄉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須達到各招生方式設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方可填報相關志願。
北京中考市級統籌是為了加強市級對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充分發揮部屬高校附中作用,進一步擴大普通高中優質教育資源,引導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的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機制。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是檢驗初中在校生是否達到初中學業水平的考試,它是初中畢業證書發放的必要條件,考試科目將國家課程方案所規定的學科全部列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考試時間一般在六月中旬。全國省市不統一,按當地時間計算。初中學業體育水平考試一般在3-4月份舉行。
市級統籌分配名額一二三的意思是統籌計劃按類分配到各區縣參加名額分配的初中校。市級統籌志願與名額分配志願一同填報,共設8個志願,每個志願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最多選擇8個名額分配和市級統籌志願填報。其中,報考“統籌一”的考生需選擇是否服從統籌一調劑可錄取。
市級統籌的招生將安排在名額分配批次與名額分配錄取同期進行。按照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各類名額數,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名額分配和市級統籌錄取結束後,將進行中考統招錄取。已被市級統籌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志願自動作廢。統籌一和統籌三未完成的計劃返回本校統一招生普通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