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老人逝世,俗稱“過身”;安葬,俗稱“還山”。葬禮亦有許多繁文縟節,有錢人家還要延僧誦經(俗稱做齋)。平遠縣用棺木土葬為尚,今已除舊習實行火葬,祭祀,平遠各姓均有祖祠,設於縣城者為宗祠,設族中曰家襟祠亦稱祠堂。祭祀祖先分春祭與秋祭,春祭主要為掃墓形式,秋祭在八月,每姓各有祭日,從八月初一至秋分為止。但也有部分地區祭祀祖先日期七月半或其他時間。
舊時,老人逝世,俗稱“過身”;安葬,俗稱“還山”。葬禮亦有許多繁文縟節,有錢人家還要延僧誦經(俗稱做齋)。平遠縣用棺木土葬為尚,今已除舊習實行火葬,祭祀,平遠各姓均有祖祠,設於縣城者為宗祠,設族中曰家襟祠亦稱祠堂。祭祀祖先分春祭與秋祭,春祭主要為掃墓形式,秋祭在八月,每姓各有祭日,從八月初一至秋分為止。但也有部分地區祭祀祖先日期七月半或其他時間。
解放前,平遠人的嫁娶分為“大行嫁”、“童養媳”、“等郎妹”、“二婚親”。大行嫁,多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程式有定親、納彩、迎親、拜堂鬧洞房、做三朝等禮節。迎親之日,女子穿旗袍、戴鳳冠、乘花轎,出嫁時,先行一童桃枝或榕枝開路,謂拖青,男家鼓樂迎親,花轎到男家後,新郎要踢轎門扶新娘入屋拜堂成親,舊時小戶人家生有男孩後,就向鄰近外姓人撿(收)一女孩,俗謂“細心舅”。待成年後於除夕晚成親,稱圓房,此為童養媳。等郎妹即舊時有些貧苦人家當時自己沒有兒子,先買個女孩來撫養,等自己生有男孩後,即配為偶,長大後即行婚配。有的媳婦長到十八歲,“小丈夫”才幾歲,故有“十八嬌妻三歲郎”的說法。二婚親即婦女再嫁,舊時多受歧視,新中國成立後,婚事新辦,大興文明之風,有集體婚禮、男到女家、旅行結婚、開茶話會等形式,婚禮簡樸而熱烈。
服飾
舊時用自織的織家機布制被和衣著,今已淘汰,清至民國初期,官吏豪紳及儒生穿長袍馬掛,平民男女服裝為開襟式,女的為在則開襟上衣,稱大襟衫,衣長齊膝,現在服飾多樣中西服盛行。
鞋帽
舊時有布鞋,俗名阿姆鞋。草鞋和粵俗傳統木履,現時的品種多,式樣日趨新穎,舊時冬天男人戴氈帽、禮帽和棉帽。婦女冬日戴帽(頭裙)藍布所做。
飲食
一日三餐,米飯為主。舊時早上用鍋煮飯,用罩撈把飯撈起,盛於飯曾瓦 中,供一天吃,傳統名菜、名吃有“蒜頭燜豬肉”、“燜狗肉”、“炒雞酒”、“鹽火局 雞”、“扣肉”、“蘸仔鴨”、“釀豆腐”、“魚生”、“仙人板”、“豬油板”、“鍋篤板”、“黃板”等。
民居
最具特色和代表性客家民居是“圍龍屋” , 它多建在丘陵、斜坡地面或田疇交錯的小丘前。其所採用的建築工藝,是中原漢族建築藝術中最先進的“抬梁式”和“穿鬥式”相結合的形式,其結構一般是“一進三廳兩廂一圍”。屋前有一曬禾坪,大門之內,分上、中、下3個大廳;左右分兩廂或四廂,以兩廂向後延伸,形成馬蹄形的後圍,其特點是以南北子午為半軸,左右對稱,以屋前面的半月形池塘和正堂後的圍龍屋結合成一個大極形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