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員工基本權益除了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所謂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企業採取月薪制,也就是說:停工停產一個月內的,員工無法上班的,用人單位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員工沒有提供勞動,公司要支付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上述規定明確說明,公司放假並非員工原因不上班,而公司年終放假一般都在半個月,所以公司需按月薪進行支付,不能以全勤或未正常上班剋扣員工薪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中秋國慶放假有工資嗎 2020年中秋國慶法定假日工資如何計算
有。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10月1日-4日);
公休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5日-8日)。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關於工資的計算: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2021產假期間有工資嗎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有,具體發放情況如下: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 ...
實習期間有工資,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並且勞動者已經付出了一定的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其勞動報酬。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四十五條 ...
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試用期的勞動者是有最低檔的工資的。而且對於勞動者的工資應當按月足額給付勞動者。據此,試用期被辭退後是應該有工資。除非是工作上出現了重大失誤,導致公司造成財產上的損失,工資可能被抵扣之外。正常來說,用人單位都應當將試用期間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否則,這就是用人單位的違反法律的行為,勞動 ...
工廠自離是沒有工資的,如果因為自離給單位造成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
工作試用期有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並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試用期內離職的,不影響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的權利。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 ...
婚假也是有工資的。婚假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