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可以按照年綜合所得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將年終獎算入年總工資收入來計算個稅進行申報繳納。
納稅人可以採取多種靈活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如可以在地稅機關的網站上進行申報,可以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或者採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方式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年終獎個稅可以按照年綜合所得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將年終獎算入年總工資收入來計算個稅進行申報繳納。
納稅人可以採取多種靈活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如可以在地稅機關的網站上進行申報,可以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或者採取符合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方式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1、年終獎個稅公式是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適用公式如下: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年終獎個稅基本知識: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45%。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對年終獎進行了詳細規定,內容如下:
5、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6、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7、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8、員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1)發放年終獎當月的工資高於3500:應納稅所得額=稅前獎金;(2)發放年終獎當月的工資高於3500:應納稅所得額=稅前獎金-(3500-當月工資)
年終獎稅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12得出的結果和對應的工資薪金的七級累進稅率進行比較,確定對應的稅率;例如:(1)當月工資高於3500,稅前獎金30000,30000/12=2500,然後拿2500去和表格裡面對應,很容易看出對應的是第二級,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所以該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2)當月工資低於2500,稅前獎金30000,(30000-(3500-2500))/12=2416.67,然後拿2416.67去和表格裡面對應,很容易看出對應的也是第二級,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所以該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
年終獎個稅計算原理: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其中應納稅所得額及速算扣除數為上述兩個步驟計算出來的資料;
年終獎計算個稅不再與當月工資合併個稅,而是單獨計算個稅並加總起來;例如:王某月薪5000,獎金30000則工資應納個稅=(5000-3500)*10%-105=45;年終獎應納個稅=30000*10%-105=2895;當月合計應納個稅=2895+45=2940.
但是年終獎個稅規則不是什麼時候都可以用的,每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採用該計稅辦法的時間,
針對個人的計稅可以直接根據規則算出來,但是如果要計算出大批次員工的個稅,逐個計算就比較麻煩,可以用Excel公式來實現,公式如下:(P11+MIN(3500,B13)-3500)*LOOKUP((P11+MIN(3500,B13)3500)/12,{0,1500.01,4500.01,9000.01,35000.01,55000.01,80000.01},{0.03,0.1,0.2,0.25,0.3,0.35,0.45})LOOKUP((P11+MIN(3500,B13)3500)/12,{0,1500.01,4500.01,9000.01,35000.01,55000.01,80000.01},{0,105,555,1005,2755,5505,13505})其中P11代表稅前獎金,B13代表當月工資。
注意事項:當月工資低於3500的部分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一個人每個納稅年度只能使用一次年終獎計稅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