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內容不同:年金保險是以被保人生存和死亡為條件給付年金,確定到期全額給付,根據生存時間增加。終身壽險以被保人死亡為給付條件,只有身故保險金,或者全殘保險金。
2、預定費率不同:終身壽險與年金險期交、躉交保費預定附加費用率上限均有不同。終身壽險的預定費率上限比年金險高,意味著終身壽的營銷成本和運營成本可能更高。年金保險大機率採用更低的預定費用率和預定死亡率,所以單純經濟回報上來說,年金保險要略優於終身壽。
3、財產傳承方式不同:年金險保生,透過贈與的方式將年金轉給被保險人。投保人可以透過附加萬能賬戶,掌控年金的分配權。終身壽一般投被保人為同一人,被保人身故後一筆確定的錢指定傳承給受益人,屬於身後傳承,當然受益人可以隨時更改。
年金險與終身壽險的區別在以下方面:
1、購買人群。終身壽險主要適用於有遺產規劃需求的人群,而年金險則比較適合經濟條件比較寬裕的個人或家庭。
2、保險金領取條件不同。終身壽險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不能領取保險金,只能在退保的情況下領取現金價值。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1、強制性和自願性:養老保險採取國家強制加入的模式,管理機構的經費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由政府統一安排,政府機構進行管理。年金保險在大多數國家一般由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可以自主管理也可以託管。
2、非私人產品和私人產品:養老保險不屬於私人經濟範疇,但嚴格的說也不算公共產品,因為養老保險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屬於非私人產品。而年金保險屬於私人產品,可以自願選擇是否購買。
3、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養老保險統籌模式一般採取現收現付制,透過代際贍養實現保障。而年金保險大多采用基金積累制,實行個人保障。
4、投資手段不多和投資手段多樣化:養老保險基金由政府管理和運營,保值增值手段一般是儲蓄和購買國債。年金保險的基金投資手段一般集中於資本市場,手段更多樣化。
5、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養老保險注重公平原則與收入再分配作用。而年金保險更注重效率原則,是一種具有激勵功能的福利手段。
1、消費與信用卡在還款方式方面存在差異。消費貸款固定按期償還,信用卡則可以全額還款、分期還款或者按照最低還款額還款,給持卡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2、消費與信用卡在申請的便利性方面存在差異。消費貸款申請起來比較麻煩,流程繁瑣,審批嚴格且審批時間通常較長,很多時候,申請消費貸款還需要申請人提供較多的證明檔 ...
公寓樓與住宅樓的區別有哪些,說明如下:
1、二者的產權年限不同,一般來說,土地的使用年限大致上可以分為40、50和70年,其中商業性的用地40年,住宅區用地70年,所以我們在購買的時候這一點一定的瞭解清楚。
2、公寓和住宅水電等的收費標準也有很大的區別,住宅屬於民用房,水電費都會按照民用的水電標準 ...
詐騙罪與借款有以下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借款需求的原因是資金短缺,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 ...
1、財產不區別。抵押標準物是動不動產,指的是房屋,機器或者交通工具等除外,質押標的物一定要是動產或者權利的憑證。
2、特徵區別。抵押的特徵就是房產不可以被轉移和佔有,自然是可以被轉移和佔有標地物。
3、管理財產的義務區別。抵押的管理義務是抵押人,抵押權人沒有管理財產的義務,但質押權人有義務管理財產 ...
兩者之間區別:
1.測試,考查人的知識、技能,對機械、儀器和電器等的效能和精度進行測量;
2.測評,以現代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為基礎,透過心理測驗、面試、情景模擬等科學方法對人的價值觀、性格特徵以及發展潛力等的心理特徵進行客觀的測量與科學評價;
3.測試偏重於考察知識技能等客觀技能,測評偏重考察價 ...
緩刑與緩期的區別有:
1、性質不同;
2、適用的前提不同;
3、執行的方法不同;
4、考驗期限不同;
5、法律後果不同。
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 ...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性質不同: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具有經營性,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