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廈門市常住戶口、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 ,為今年小學招生的主要物件。
報名時所需的材料,本市戶籍學齡兒童應提供: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屬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
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須提供:
1、原籍身份證明;
2、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轄區內的暫住證 ;
3、學生父(母)親在廈從業證明 。
持有廈門市常住戶口、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 ,為今年小學招生的主要物件。
報名時所需的材料,本市戶籍學齡兒童應提供: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屬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
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須提供:
1、原籍身份證明;
2、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轄區內的暫住證 ;
3、學生父(母)親在廈從業證明 。
東莞公辦小學入學條件具體為:
1、家長要求。父或母有《廣東省居住證》,並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來源,且其父或母一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遵紀守法;
2、年齡符合要求。申請公辦小學入學一年級的東莞人子女必須年滿6週歲,已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請重讀;
3、在小學階段品行綜合評定中評價合格,在小學階段沒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
4、提交申請材料合格。相關部門反饋稽核結果後,宣教辦統計積分,根據提供的學位數,按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並統籌安排到轄區內的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就讀。
2016年清遠小學入學條件如下:
1、清遠市中心城區戶籍適齡兒童與少年;
2、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在中心城區擁有合法房產;
3、非清遠市中心城區戶籍,其法定監護人在中心城區連續居住滿五年,清遠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以上,有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4、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