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積分入戶條件:年齡45週歲以下,即為1974年9月30日(含當天)後出生。持有在廣州市的《廣東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已確認的積分總分值滿100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近5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2、積分入戶分數不夠的可以透過提升學歷、申請專利、考技工證來加分。一般加分時間需要3個月-12個時間,想明年積分入戶的建議現在加分,積分入戶的加分項也可以積分入學。
1、廣州積分入戶條件:年齡45週歲以下,即為1974年9月30日(含當天)後出生。持有在廣州市的《廣東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已確認的積分總分值滿100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近5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2、積分入戶分數不夠的可以透過提升學歷、申請專利、考技工證來加分。一般加分時間需要3個月-12個時間,想明年積分入戶的建議現在加分,積分入戶的加分項也可以積分入學。
1、年齡45週歲以下:年齡45週歲以下,即為1973年9月30日含當天)後出生。
2、持本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1、《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中“本人承諾”欄有關內容,應到受理視窗當面親筆填寫並簽名確認。
2、上傳原件掃描件或圖片規格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
3、需要提供材料影印件的統一使用A4紙張。
4、未在9月14日12:00前網上報送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的,應在11月20日前直接到居住地所在區積分制入戶受理視窗遞交紙質材料。
5、已經在網上成功提交申請的,如有要求在網上補充變更資料,應在9月12日前,按規定到受理視窗提出書面申請,並於9月14日中午12:00前,重新在網上提交申請和在受理期內遞交補充變更紙質申請資料。
6、如網上申請出現以下情況:系統無法訪問;填報過程中頁面出錯;系統不能正確儲存申請人所填報的資訊或系統所計算出來的自評分與所填報資訊的理論得分不一致等問題,可告知到系統報障,工作人員將按規定核實修正並回復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