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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時沒有出資離婚能分嗎

建房時沒有出資離婚能分嗎

  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於是一方婚前所得,屬於,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而在婚姻存續期間,家庭建造或者購買並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結婚後,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離婚能分嗎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離婚是可以分割的,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的行為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該房產屬於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是可以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房產離婚時能分嗎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房子時,儘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帶孩子離婚財產

  帶孩子離婚夫妻雙方正常分割財產,只不過不帶孩子的要每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離婚成年子女財產分配

  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產的,因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四驅4h拐彎

  1、分時四驅4h是能拐彎的,不過在鋪裝路面上是無法進行拐彎的,只有在非鋪裝路面上4h模式才能拐彎。其主要原因是因為前後輪轉彎半徑的不一樣所以當車輛需要轉彎時前後輪是需要存在轉速差的。但是分時四驅的前後橋的動力分配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前後輪之間並沒有轉速差,因此前後輪在抓地力很好的鋪裝路面上有一方是無法突破摩 ...

婚前房產離婚子女

  不能。一方婚前的房產與子女無關。夫妻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其他人都不能分割的,而且夫妻共同財產,孩子也是不能參與分割的,但如果夫妻協商好,可以將財產贈與孩子。如果一方死亡,孩子擁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

老公死了沒有贍養老人遺產

  這個也是可以的。   對於配偶的遺產來說,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有權利繼承遺產,因為配偶是法定繼承人,與是否對老人進行了贍養沒有關係,只要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的都可以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

女方出軌要離婚財產

  女方出軌要離婚財產能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如果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

房子放棄繼承承諾離婚後還

  針對這個問題,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對繼承權的放棄必須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進行。繼承開始前,繼承人放棄的並非繼承權,僅為繼承期待權。繼承期待權系因特定身份關係而產生的繼承資格,這種資格不能放棄,即使放棄也不發生效力。因此事先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