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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班組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施工班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 進入專案工作的班組,必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排程,積極主動的配合管理人員完成各項施工任務;

  2、 當施工質量、進度方面未能按照合同執行時,經協商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班組,專案負責人可令其停工整頓,情節嚴重時上報公司,令其退場,公司另行安排施工班組。該責退班組承擔一切相關損失;

  3、 施工過程中嚴禁長料短用、短料不用、廢料不收的惡意浪費現象。在不影響其它管理目標的基礎上儘可能最佳化工程成本;

  4、 各班組進行作業時必須遵守現場安全紀律、 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機具安全使用要求,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5、 必須認真落實成品、半成品的保護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同時注意保護其他工種已完成的工作面不受破壞;

  6、 禁止野蠻施工,做好工完場清,垃圾合理堆放,班組內部或與其他工種間發生爭執時不要意氣用事,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情況進行協商處理,嚴禁施工現場打架鬥毆。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築工程施工承包的營業稅怎麼算

  1、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凡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對工程承包公司按“建築業”稅目3%徵收營業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只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稅率是5%。

  2、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建築業的徵收範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3、≪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是指簽訂了合同的總承包人的分包行為。


建築工程施工工期是如何確定的

  工期一般是以定額來確定的,是經過科學測定的合理工期。   計算施工工期有兩種方法   ①從開工到竣工按全部日曆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曆工期”;例子:計劃工期300個日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結束日期,包括週末、大小月曆天數的和。   ②從全部日曆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 ...

建築工程施工專業介紹

  1、建築工程專業主要負責土木工程專業建築工程方向的教學與管理。主要培養掌握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房屋建築學和結構工程學科的基礎理論。   2、具有較紮實的自然科學基礎,瞭解當代科學技術的主要內容和應用前景。   3、掌握工程力學、房屋建築學、土力學的基本理論,掌握工程規劃與選型、工程材料、結構分析與設 ...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標準

  依據我國目前正在實行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我們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均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而這兩個等級是透過結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驗收的各方人員資格、結構安全取樣檢測結果做出來的劃分,各地有各地的更加詳細的規定,但是不能低於國家規定,具體標準要有驗收人員根據建築實際情況劃分。    ...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關鍵點是什麼

  1、注意審查合同招投標要求、承包方主體資格;   2、注意工程承包範圍的審查;   3、注意標明開工日期的成立標誌;   4、注意審查組成合同文件的順序;   5、注意審查對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派駐工程師許可權的設定;   6、注意審查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約定;   7、注意審查對於工期順延的約定;   8、注 ...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變更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應當合同雙方合意協商一致,將變更內容以書面形式表現在合同中。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

建築工程施工測量的基本工作是

  建築工程施工測量的基本工作是測設。   測設,將在地形圖上設計出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位置在實地標定出來,作為施工的依據。   施工測量即各種工程在施工階段所進行的測量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在施工階段將設計在圖紙上的建築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按設計與施工要求,以一定的精度測設到施工作業面上,作為施工的依據,並在施工 ...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標準

  1、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職責、責任和措施;   3、建設、安監、公安消防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實施監督;   4、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時,應對投標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信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