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程只有一個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根據需要設定,也可不要。
技術負責人與施工員根據實際需要,規範中沒有明確說明。
安全員規範中有說明,安全員的配置是以工程造價多少來確定的或是工程範圍。具體如下: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5000萬到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或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1到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配備兩名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備三名安全員。
一個工程只有一個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根據需要設定,也可不要。
技術負責人與施工員根據實際需要,規範中沒有明確說明。
安全員規範中有說明,安全員的配置是以工程造價多少來確定的或是工程範圍。具體如下: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5000萬到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或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1到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配備兩名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備三名安全員。
專案經理證:原一級二級專案經理資質根據建設部檔案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註冊建造師證書取替,但三級專案經理作為新企業成立評審資質時,暫保留使用,繼續由原建築培訓中心培訓此專案;五大員證書:指施工員、質量檢查員、材料員、機械管理員、安全員與C證同時使用,由各省建設廳頒發。是專案部各類管理人員持證證書;資料員證書:指建築工程資料員由各省建設廳頒發;造價員證書:即2003年前的預算員,現統一改為《全國建築工程造價從業人員資格證》由建設部下文,中國造價管理行業協會最高管理,委託各級省造價站及省造價協會管理發證;
定義
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簡稱:建築三類人員)是指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具體分類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專案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類”人員在同一單位內(不包括法人)可同時兼任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兩個及兩個以上崗位的,必須取得另一崗位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