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勘察合同,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議。勘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所以一般應當由專門的地質工程單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並調整發包人與受託地質工程單位之間關係的依據。
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一是初步設計合同,即在建設工程立項階段承包人為專案決策提供可行性資料的設計而與發包人簽訂的合同。二是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承包人與發包人就具體施工設計達成的協議。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築和安裝兩方面內容,這裡的建築是指對工程進行營造的行為。安裝主要是指與工程有關的線路、管道、裝置等設施的裝配。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積等;
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的空間;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讓金等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
新的物權法對其條款有所修改,物權法草案修改稿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簡易財產分配合同包括的內容有,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財產分割協議是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中附加達成的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協議離婚而就財產分割問題單獨達成的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註冊商標轉讓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轉讓註冊商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標圖樣、名稱、註冊日期、下一次應續展的日期、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
(3)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時間;
(5)違約責任及 ...
包括下列內容:
1、雙方的基本資訊;
2、擔保形式;
3、債務履行期限;
4、擔保範圍;
5、雙方的權利義務;
6、違約責任;
7、處置抵押物後清償順序;
8、爭議的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4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 ...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是根據有關規定應在基本建設投資中支付的,並列入建設專案總概預算或單項工程綜合概預算的,除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和裝置工器具購置費以外的費用。包括: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研究試驗費、生產職工培訓費、辦公和生活傢俱購置費、聯合試運轉費、勘察設計費、供電貼費、施工機構遷移費、 ...
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都是諾成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
1、工程建設專案:是以實物形態表示的具體專案,它以形成固定資產為目的。
2、工程建設專案的特點:環境特徵、水文地質條件特徵、交通條件特徵、人文經濟狀況等。
工程建設專案除具備一般專案的特點外,還具有以下特點:
1、投資額巨大,建設週期長。
2、整體性強。
3、具有固定性。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下列條款:買賣雙方真實的名稱、地址以及其它必要的資訊;標的物的生產廠家、產地、數量、價格、名稱、規格、型號;產品的質量要求;購買物品後包裝方式;交貨時間、地點以及明確的方式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 ...
土地承包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達成的,關於土地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①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②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③承包期限和起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