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交通罰款,要透過微信搜尋“所在地交警”或掃描二維碼關注所在地交警的微信服務號,填寫相關資訊進行登記罰款。
具體步驟:
1、透過微信搜尋“所在地交警”或掃描二維碼關注所在地交警的微信服務號,如果當地交警部門未開通此類公眾平臺,則無法進行繳費。
2、在公眾號或者服務號的【賬號管理】中進行繫結,填寫【駕駛人資訊】和【車輛資訊】。
3、在違法處理中選擇【違法罰繳】或【處罰決定書繳款】類別,進行微信支付完成交通違法處理。
微信交交通罰款,要透過微信搜尋“所在地交警”或掃描二維碼關注所在地交警的微信服務號,填寫相關資訊進行登記罰款。
具體步驟:
1、透過微信搜尋“所在地交警”或掃描二維碼關注所在地交警的微信服務號,如果當地交警部門未開通此類公眾平臺,則無法進行繳費。
2、在公眾號或者服務號的【賬號管理】中進行繫結,填寫【駕駛人資訊】和【車輛資訊】。
3、在違法處理中選擇【違法罰繳】或【處罰決定書繳款】類別,進行微信支付完成交通違法處理。
微信公共平臺具有“交通違法繳款”的新功能,可以使用微信線上處理違章繳納罰款,具體流程如下:
透過微信搜尋“所在地交警”或掃描二維碼關注所在地交警的微信服務號,比如武漢就是武漢交警,以當地開通交警公眾平臺為準,未開通的不能處理;在公眾號或者服務號的”賬號管理“中進行繫結,填寫”駕駛人資訊和"車輛資訊";在違法處理中選擇"違法罰繳"或"處罰決定書繳款"類別,進行微信支付完成交通違法處理;溫馨提示:具體流程步驟還是需要以各地交警開通的微信公眾平臺具體操作步驟為準。
駕駛人繳納罰款後,記分隨之清除,不需要專門去處理扣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