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當用人單位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與勞動者解除勞動法律關係時,其要向勞動者支付高額的經濟賠償金。
2、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主要有: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勞動者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錄音;人證;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可以證明用人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取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當用人單位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與勞動者解除勞動法律關係時,其要向勞動者支付高額的經濟賠償金。
2、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主要有: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勞動者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錄音;人證;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可以證明用人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是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