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傷之後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於1年內提出申請。傷情相對穩定後,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可申請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1、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載明:
a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
b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數額;
c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請理由。
2、被申請人的明確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等財產線索。
3、有效的擔保手續。
a採用現金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現金。
b採用實物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動產或不動產。擔保人應提交用作擔保的實物的購買發票、產權證等證明該實物所有權的材料。在擔保期間,用作擔保的實物仍可由擔保人繼續使用,但擔保人必須書面向人民法院保證,在保全期間,對用作擔保的實物,不轉移、變賣、毀損、丟失,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c採用保證人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應加蓋保證人的單位公章。擔保書中應明確擔保事項和擔保金額。
1、賠償流程。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 ...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賠償後可以申請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
工傷賠償申請流程是: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
3、憑工傷認定申請表、診斷證明書等材料向設區的市場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評定傷殘等級;
4、按照規定去辦理單位進行辦理賠償。 ...
工傷保險條例協議書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時候,只能說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畢竟這並不屬於法律方面的文書。因而,在一方不按照賠償協議中的內容執行時,就不能直接拿著賠償協議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 ...
工傷賠償的申請期限一般是30日以內,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適當延長。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
工傷賠償要走的流程,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為工傷後,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3、持鑑定結論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待遇,獲得工傷賠償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 ...
簽訂了工傷賠償私了協議之後,協議便是合法有效的。但協議如果顯失公平的也可以請求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等處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決予以撤銷。
對於追索勞動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