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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後果

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後果

  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權的後果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未履行告知義務而導致患者人身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什麼是患者知情同意權

  知情同意權由知情權和同意權兩個密切相連的權利組成,知情權是同意權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礎,同意權又是知情權的價值體現,強調患者的知情同意權,主要目的在於透過賦予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相應的告知義務,使患者在瞭解自己將面臨的風險、付出的代價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礎上自由作出選擇,從而維護患者的利益,改變患者相對弱勢地位。

  為維護患者的生命健康權,尊重患者的自我處置權,讓患者知道知情權是同意權的基礎,只有患者在知道自己的病情基礎上,根據醫生的告知,知道自己的病情和應採取的治療措施和醫療意外、醫療併發症的存在、醫療過程中的風險等情況,讓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承諾,並履行簽字同意。醫務人員在患者充分配合的情況下,才能有效地採取措施保障醫療安全,讓患者在自主自願的情況下做出負責的承諾,患者的知情權最後轉變為患者對醫療風險的承擔。自然而然成為醫務人員免責的條款,也是避免醫療糾紛發生的根本措施。

如何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權

  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權有效實現的方法是: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

  另外,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知情同意的含義

  知情同意權由知情權和同意權兩個密切相連的權利組成,知情權是同意權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礎,同意權又是知情權的價值體現,“知情同意權”是指患者對自己疾病的病因、診斷方法、治療原則以及可能的預測後果等有知情的權利。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 ...

什麼是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權由知情權和同意權兩個密切相連的權利組成,知情權是同意權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礎,同意權又是知情權的價值體現,“知情同意權”是指患者對自己疾病的病因、診斷方法、治療原則以及可能的預後等有知情的權利。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 ...

新生兒有知情同意

  患者知情同意權的三要素是同意能力、同意形式、同意範圍。就患者而言,只有具備同意的能力,他所作的同意才可能有效。就新生兒來講,沒有同意的能力,所以,新生兒沒有知情同意權,但是其法定監護人是享有知情同意權的。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 ...

知情同意書包括哪些內容

  知情同意書是患者表示自願進行醫療治療的檔案證明。知情同意書必須符合"完全告知"的原則。採用受試者能夠理解的文字和語言,使受試者能夠"充分理解","自主選擇"。知情同意書不應包含要求或暗示受試者放棄他們獲得賠償權利的文字,或必須舉證研究者的疏忽或技術缺陷才能索 ...

什麼叫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指患者對自己的病情和醫生據此作出的診斷與治療方案明瞭和認可。   它要求醫生必須向病人提供作出診斷和治療方案的根據,即病情資料,並說明這種治療方案的益處、負效應、危險性及可能發生的其他意外情況,使病人能自主地作出決定,接受或不接受這種診療,也稱知情許諾或承諾。 ...

放棄先訴抗辯後果是怎麼樣的

  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可能會導致債權人會直接對保證人提出債務償還的請求。   《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 ...

不給探視有什麼後果

  探視權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對方不允許探視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中的“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探視權最根本的是照顧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對子女身心有任何損害。   探望權的實現除當事人協商外,主要的行使方式為強制執行。《婚姻法》第48條規定,對拒不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