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撤銷婚姻請求的時間:《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不能提起離婚的時間:《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時間:《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都說好奇害死貓,不過生活中還是還有很多好奇寶寶的。他們什麼都想要知道,什麼都要去打聽一下。如果有秘密是大家都知道,而他們不知道的話,他們的心一定會像有萬千螞蟻在爬一樣,特別的燒心。那麼十二星座中,誰是這樣的好奇寶寶呢?
白羊座:閒著無聊
白羊座之所以好奇心十足,主要還是因為他們太無聊了。他們沒有什麼特別感興趣的事情,看到別人在認真的做工作或是學校,白羊座都會覺得挺沒勁的。他們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跟人坐著聊八卦,唯有閒聊會讓白羊座覺得還挺有意思的,所以他們一開始聊天,就好奇心十足。
雙子座:怕自己錯過重要的訊息
雙子座是一個不想要變成落伍的人,所以他們對於周邊的一切資訊,都會想要去了解知道。他們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種別人聊得火熱,而自己卻是聽得一臉茫然的。所以這種情況下,雙子座都要抓住一切機會去打聽,別人到底都在聊些什麼,他們知道了以後才會跟人有共同話題。
天秤座:八卦心很強
天秤座的八卦心一向都是非常強的,就算是工作再忙,但是聽到有一點點八卦的話,他們都會頓時精神抖擻,像是打了雞血一樣。在天秤座看來,聽八卦是生活中最有趣的事情了吧,為了八卦,他們甚至可以把工作給暫時扔到一旁,自己專心聽完再去想工作的事。
水瓶座:想要跟上別人的談話
水瓶座很喜歡熱鬧,越是人多,他們越是想要融入集體。他們一個人害怕孤獨,他們不希望自己被排斥在外。所以水瓶座融入集體的辦法就是儘可能的去知道一切的事情,這樣不管別人在聊到什麼樣的話題,他們都能夠順利的接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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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經濟糾紛起訴時效是3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後何時開庭,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61)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
借條的訴訟時效,指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期限。《民法總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意思就是,現在借條的有效期是多少,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到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
1、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一般是在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行使,同時要受到主債務的訴訟時效的限制。擔保追償權是指擔保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後,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追償權必須是在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之後才能夠行使,如果擔保人並沒有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任何責任,擔保人是不能 ...
離婚訴訟時效法律的規定是: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在不知道對方是否有當事人不知道的財產存在時,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但是當事人要提供相關線索證件。如果對方在離婚時轉移、變賣、隱匿夫妻財產的,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轉移變賣隱匿的這部分財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 ...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