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和定期壽險兩者可以提供的保障是不同的,因此原則上來說建議兩者都配置上。意外險可以保障意外傷殘,定期壽險只保障全殘。定期壽險可以保障疾病身故,意外險不能。從保額與保障出發,可以先配置意外險,然後再配置定期壽險。
意外險有短期意外險與長期意外險,短期意外險保障期限為一年,從價效比來出發,配置短期意外險就夠了。定期壽險則可以選擇保15年、20年、30年等,消費者可以根據需求投保。
意外險和定期壽險兩者可以提供的保障是不同的,因此原則上來說建議兩者都配置上。意外險可以保障意外傷殘,定期壽險只保障全殘。定期壽險可以保障疾病身故,意外險不能。從保額與保障出發,可以先配置意外險,然後再配置定期壽險。
意外險有短期意外險與長期意外險,短期意外險保障期限為一年,從價效比來出發,配置短期意外險就夠了。定期壽險則可以選擇保15年、20年、30年等,消費者可以根據需求投保。
意外險和壽險是兩種不同型別的保險,從保障來說,買了意外險仍舊有必要買壽險。意外險對於身故的賠償有很多限制,比如中暑、猝死、高位反應導致的死亡,意外險都是不賠的。而壽險不管是疾病、意外導致的死亡,壽險都是賠付的。
想要獲得較為全面身故保障,建議買了意外險後,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再買一份壽險。
意外險和責任險的區別很大,意外傷害保險的被保險人是自然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被保險人的死亡、傷殘,保險公司將按照保單所附的保險條款約定向受益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或傷殘保險金,死亡保險金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險人指定或預設為法定繼承人,傷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意外傷害保險屬於人身保險範疇。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投保單位,在保險有效期內對被保險人發生的法律規定的侵權責任按照保單所附的保險條款約定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責任險的範疇較廣,不僅僅承擔人身損害賠償還承擔物品損失賠償。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透過責任保險替投保單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責任險屬於財產保險範疇。
意外傷害保險僅僅承擔被保險人的意外死亡、傷殘保險金給付責任,而責任險在人身損害賠償時要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按情形賠償死亡補償金、傷殘補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費等等專案。